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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遇到的問題,請大家記得保障自我權益

請問現在還是很多商店在加收那個幾%%的手續費嗎??
這算是慣例嗎
??
我去商店刷卡消費時候是不是還是需要口頭詢問刷卡有沒有加%這樣嗎
?
在什麼類型的商店是幾乎一定會加收
??
什麼類型的則不會呢???
 


收信用卡手續費有違指引  

     消費者委員會表示,商戶向信用卡卡主收取信用卡手續費,或設簽賬低消費額,均違反信用卡組織的指引要求。 
 

     信用卡卡主應拒絕向商戶支付簽卡手續費,並向發卡機構舉報;發卡機構應加強向消費者和商戶的宣傳,糾正有關情況。 
 

     消委會今天(815)表示,有消費者投訴商戶向卡主收取2%或更高的「碌卡」手續費,或為簽賬設最低消費金額。 
 

索回手續費申請少  


    
該會向3間信用卡組織查詢後,得知根據發卡組織的指引要求,商戶不能增設任何形式的簽卡限制,即不容許收手續費或預設消費額。 
 

     消委會向18間發卡銀行查詢,各銀行均表示願意處理或接受消費者索回「碌卡」手續費的申請,但消費者必須出示充分的有關手續費的證明。

     由於部分商戶刻意避免在收據上列出手續費,消費者難以取得足夠證明,向發卡銀行申請退款;故少於半數的受訪發卡銀行,曾接獲少數退款申請,而申請成功的個案更少。 
 

確保商戶遵守規定 


    
消委會認為,發卡機構應向所有卡主發出相關的消費提示,讓他們知道信用卡服務合約不容許有關限制,並說明申請索回手續費的程序。 


     消費者也可發揮集體力量,使用信用卡時拒絕商戶所訂的限制,包括繳付手續費,並向其發卡機構舉報。  

     卡組織或發卡機構應加強與商戶的溝通,確保商戶遵守現行規定;並積極處理商戶收取手續費的情況,以及回應消費者的投訴。

  

案號: 5-6-2 -331
來函日期 93/09/22 來函文號 3字第930050730

發文日期 93/10/08 發文文號 院臺專字第0930044821
 員 周雅淑


辦理單位 本院金管會

委員質詢摘要:
本院周委員雅淑,針對特約商店向消費者收取刷卡手續費惡習積弊已久,財政部九十年發布行政函令,規定特約商店不得向消費者額外收取刷卡手續費,並且根據財政部備查銀行公會所報的「信用卡業務委員會所屬機構辦理信用卡業務自律公約」,以及「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收單


質詢案由:
本院周委員雅淑,針對特約商店向消費者收取刷卡手續費惡習積弊已久,財政部九十年發布行政函令,規定特約商店不得向消費者額外收取刷卡手續費,並且根據財政部備查銀行公會所報的「信用卡業務委員會所屬機構辦理信用卡業務自律公約」,以及「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收單銀行應嚴禁特約商店加收手續費並有義務查核特約商店,否則即應受懲罰,但依據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六月隨機電話訪問三十家旅行社,發現有二十一家業者收取刷卡手續費,比例高達七成,手續費約在二至三之間,此外,有些旅行社雖然表面上表示不收取手續費,但實際上卻以「現金回饋」方式,變相收取手續費,卻不見收單銀行制止該等行為,為整頓金融法紀以維護消費者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質詢內容:
一、財政部九十年發布行政函令,信用卡刷卡特約商店不得向消費者額外收取刷卡手續費,若違反規定,收單銀行得與特約商店解約,並公布於聯合徵信中心以及對特約商店停權六個月,所有收單銀行不得與該特約商店簽約、往來。此外,根據財政部備查銀行公會所報的「信用卡業務委員會所屬機構辦理信用卡業務自律公約」,以及「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明訂收單銀行應嚴禁特約商店加收手續費並有義務查核特約商店,若發現違法應予懲罰或停止往來,但若收單銀行未負起監督責任,違反自律公約者,金融單位可依銀行法處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並限期改善,且得按日連續處罰,情節嚴重者可解除董監事、解除員工職務及停止銀行部分業務。


二、特約商店向消費者收取刷卡手續費惡習積弊已久,以旅行社情況最為嚴重,業者已然形成共犯結構,依據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六月隨機電話訪問三十家旅行社,發現有二十一家業者收取手續費,比例高達七成,手續費約在二至三之間,而進一步區分團體機票與個人機票,買團體機票加收手續費者,有十七家業者,佔了五十七,而買個人機票加收手續費者,有二十家業者,佔了六十七,此外,有些旅行社雖然表面上表示不收取手續費,但實際上卻以「現金回饋」方式,使「現金價」比「刷卡價」便宜二左右,讓使用信用卡消費者無法享受優惠,變相收取手續費,換湯不換藥,卻不見收單銀行制止該等行為。

三、由於信用卡付費可享旅遊平安險,加上繳費方便,越來越多民眾喜以刷卡方式付費,但卻需額外負擔一筆手續費,非常不合理,既然已有相關規定可規範,政府單位應正視這項議題,整頓金融法紀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行政院答復內容
周委員就以信用卡刷卡付費,旅行社加收手續費問題所提質詢,經交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查復如下:

查「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信用卡業務委員會所屬機構辦理信用卡業務自律公約」已明定:
一、特約商店不得將信用卡手續費轉嫁予持卡人負擔。
二、收單機構嚴禁特約商店加收手續費,若經查屬實,應予懲罰或停止往來。
三、收單機構應確實查核各簽約特約商店有無未依約定不得將信用卡手續費轉嫁予持卡人負擔之情事。

持卡人如遇特約商店要求加收手續費時,可逕向該特約商店簽約之收單機構或銀行公會提出檢舉,如經查屬實,收單機構通常會協助持卡人退還加收之手續費,以維護消費者之權益。

 

 

 

網友說

1.

目前我所知道可能要加的有:金飾店,部分手機店,部分旅行社...
不過要加的通常都是因為售價已經很低了
,
因為聰明的店家早就先把%數加到售價裡了
,
消費者刷他們也不用加,不刷就算他們多賺了~~

2.

加收手續費的店家還是有,例如銀樓、通訊行、電腦周邊、酒店、汽車修護廠.....等等很多場所還是在分現金價、刷卡價之類的。這不是慣例,而是商店不願意負擔手續費,企圖轉嫁給消費者的情形。
以前旅行社也是屬於上述的商店之一,但是被投訴之後大多數的旅行社已經不敢加收手續費,而您也不必去問商店是否收手續費,只要問您刷卡付現的時候就知道答案了~~對我來說,只要是加收我手續費,我一律不買,不然就是凹東西把手續費凹回來。
碰到惡劣店家硬要收你手續費,除了抵制之外,你還可以投訴收單銀行,請對方處理。

3.

依照法令的規定.商家不得另收手續費.這是明確的
如果有需要外加手續費的商店..那就是說(這家商店常常逃漏稅)
因為他算的費用是不含稅金的所以比較便宜(提升自己的商業競爭力
)
這種人你有對付他的方法..(帶著隱藏式攝影機進去消費.順便錄影存證...檢舉他...哈哈哈 還有獎金可拿哦*-*_)

4.

不是什麼慣例
只是使用信用卡商家會被信用卡公司收取手續費

商家加收那個幾%%的手續費只是想把成本轉嫁給消費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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