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支票上的數字
一個令人又生氣又心痛的數字
在繁忙的考試週中
禮拜三開了調解委員會
日期:民國95年11月15日 星期三
地點:新店市公所 調解委員會
時間:早上10點
與會人員:彭先生 叔叔 阿姨 我 對方駕駛 對方附載者 對方附載者母親
當日發生事件摘要:
星期三一早,叔叔阿姨和彭先生就開車北上了,準備開調解委員會
我也請好假趕到新店,還遇到洪嘉穎
負責調解的是一群老頭兒
台語口音的,濃濃鄉音的
事後香香跟我說,其實他們都是一些政治人物退下來的
原來來頭還不小阿
主席先請雙方講述事發經過
不過當然是意見分歧阿
我們明明是被撞的,卻變成我們去撞別人
我們明明呈靜止狀態,卻變成高速行駛
我們沒有煞車痕呢
你還記得你可笑的問題嗎?先生
我不明白,為什麼他們高速行駛卻無煞車痕?
11月10日,你在交通裁決會問的話
我得承認我們有錯
由於後方來車疾駛造成我們不得已違規左轉
你說我們可以不理被撞沒關係
那如果像昨天胡志強夫人邵曉鈴女士那樣
無辜被撞現在截肢甚至有生命危險怎麼辦?
畢竟我們犯錯,我們有誠意要賠
只是一切要合情合理
你們也有錯,酒駕又超速
不能完全要我們負責並且咄咄逼人吧
對方媽媽不斷的大聲嚷嚷
甚至惹怒委員們說要請他離席
我們一直保持風度呢
其實這些爭論都沒有用阿
都申請了交通裁決
就應該等他出來才是最公平的審判阿
其實當初我有跟彭先生說
我不懂為何要在裁決出來前先申請調解
不過他說第一次調解不會成功
哪知道這次變成這種局面
他們一開始提出41萬的賠償金額
機車駕駛:3萬元機車維修費 2萬元精神補償
機車附載者:2萬元醫藥費 5萬元精神賠償 3.2萬元工作補貼*9個月
共肆拾壹萬元整
後來委員查核
9個月太多改為6個月
精神賠償部分因為對方也有錯所以扣除
機車維修各自負責,因為我們的車也有修繕
變成6個月的工資+醫藥費
對方還說我們殺價呢
對這價錢不滿意,直說要上法院
還說漏嘴了一句擺明要坑錢的話
可以開5.60萬的車怎麼沒錢賠?
擺明就是看準以為我們有錢嘛......超級氣人!!!
最後的價碼是貳拾陸萬元整
可是我怎麼算都算不出這數字阿
其實我們本來是不同意的
因為我們沒看到任何醫藥費的單據
薪資證明也不合理
薪資證明單上滿滿的是加班費
勞健保卡投保金額也只有貳萬伍仟元整
用2.5萬*6+2萬也不過拾漆萬元整
白白多出近拾萬元
其實我們還是不太願意就此和解
因為所有都太不合理了
希望能等到裁決輸出來再說
可是對方強勢的不願意
頻說
今天不和解待會就按鈴申告了
彭先生的爸爸狠緊張
擔心兒子留下污點
只好答應和解
彭先生都氣哭了呢
因為真的沒有這麼多錢
也不合理
怎麼可以就此算了呢
甚至還與父親起了爭執
但最後也只能同意
有什麼辦法呢?
支票得在12月5日兌現
對於剛支付100多萬的彭先生家實在沒這麼多錢
我也好擔心
要開支票給對方對方起先竟然還不肯
硬是要現金
真的很過分
事情
已經成定局了
縱使我線再怎麼算都算不出貳拾陸萬元的價格
還是沒辦法改變事實
支票開出去了
也祇能努力賺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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